“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应急管理领域各项任务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省应急管理厅组建以来,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整合重塑,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对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等6个指挥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体制、职责职能、运行机制及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进行了重新调整和优化,建立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气象、水利、林草、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了自然灾害防治会商研判等联合工作机制,厘清了自然灾害防抗救的部门职责边界,形成了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的强大合力。河北省建立完善了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开展联演联训,为发挥部队、武警部队在抢险救灾中的突击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攻坚
“十三五”期间,全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与2015年相比,2019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1%、16.3%。特别是2019年,工矿商贸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2%、33.5%,实现17年来最大降幅。今年1—11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7%、16.0%,其中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3.3%、32.1%,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工矿商贸事故“三个双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下降幅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河北省制定出台《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安委会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在全省建立了“党政领导分片包联、部门领导重点包企”的包联责任制。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国率先印发“1 2 14”的《河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制定234项重点工作推进台账和“一表三清单”,建立月统计、季调度、定期通报等制度,推动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全省共成立检查组1.48万个,开展督导检查3.94万次,检查单位9.7万家,责令停产整顿2373家,暂扣吊销证照1522个,关闭取缔1404家,实施经济亿元。
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制定22个行业领域“双控”机制工作指引,全省近9.9万家企事业单位完成“双控”机制建设。河北省印发《“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生产经营单位的化工装置已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先后部署开展三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建立了“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全省共排查治理一般隐患168.8万项,整治重大隐患1118项,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4356家,停产整顿9707家,实施经济亿元。强力推进化工行业“四个一批”整治攻坚行动,建立家化工企业和79个化工园区“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关停取缔企业232家、搬迁转型企业58家、改造提升企业1014家、做优做强企业76家。
全面提升督导执法质量。将安全生产列为省委重点工作大督查重点督查内容,在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期集中开展督导执法、暗查暗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并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发启用省市县三级共享的“互联网 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坚持每两个月对各市、省厅有关处室执法质量进行量化排名,先后对40个执法落后县(市、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12家连续排后两名的执法落后单位进行了单独约谈。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推进
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有了新提升。河北省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初步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到30分钟以上;建立灾害风险会商和灾情会商机制;建立县、乡、村、监测人四级地质灾害信息采集系统和河北平原地面沉降监测骨干网络;建成了覆盖全省山区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立防扑火检查站1300多个,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视讯调度系统、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和多媒体应急联动平台。
文章来源:《地震地质》 网址: http://www.dzdzzz.cn/zonghexinwen/2021/0412/337.html